现在位置:首页 >>襄樊市交通局>>政务公开>>

   
许可项目: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文书核发
发稿人:襄樊市交通局 来文单位:襄樊市交通局 更新日期:2008-5-18 阅读次数:

 
许可项目: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文书核发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第六条  船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有效的防污染证书、文书。 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的作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录并规范填写。
  申报材料:
  1、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申请书(一式二份)
  2、船舶航行的路线和航行时间
  3、船舶概况(船舶尺度、吃水、载货载客情况等)
  4、安全保障措施
  5、委托书(代理申请时)
  6、专项维护申请(必要时)
  7、通航环境安全专家评审意见(必要时)
  许可程序:提交申请、调查核实、审查批准。
  收费标准:证书费50元
  实施机关:市、县海事部门
  许可时限:3个工作日 

关闭此页】【打印此页
 
襄樊市交通局主办

地址:湖北省襄樊市利民路1号  邮编:441000  电话:0710—3490190

鄂ICP备050056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