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交通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重视政务值守、政令畅通和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1、各单位要确保政务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包括值班电话、传真电话),确保随时有人接听电话,不得将值班电话转到手机等其他通信工具上,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主任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 2、明确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安排干部值班,不得雇请临时人员和保安值班,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充实值班工作力量,值班人员应熟悉业务和值班规程,责任心强,能妥善处理日常事务。值班室应张贴值班规程和值班联系电话,便于值班人员及时、妥善处理紧急事务。 3、如发现有脱岗、离岗、怠岗现象或政令不畅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班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1、对交通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和交通堵塞中断等突发及重要紧急事件,应在事件发生(或发现)后2小时后以内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2、对重大紧急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做到不仅准确报送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连续报送初步情况、最新发展,还报送采取的处置措施、遇到的困难、取得的成效,特别是落实上级批示精神,制止事态扩大,预防再次发生的措施。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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