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襄樊市交通局>>动态新闻>>

   
襄樊市交通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稿人:市交通局 来文单位:襄樊市交通局 更新日期:2008-5-5 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隐患治理和各项安全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市交通局决定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完成危桥加固改造41座,完成安保工程414处、109.8公里,安保设施修复率100%,确保水陆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五项制度(隐患整治档案制、销号制、通报制、评估制、报告制)落实率100%,乡镇渡口达标率100%,杜绝水上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事故;杜绝因管理部门失职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事故。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行,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
  二、督查内容及重点
  1、各生产经营(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2、各公路管理部门落实危桥监管、确保完成危桥改造目标、抓好“安保工程”建设、加强超限车辆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3、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含城市客管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履行“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以及危化运输等车辆推广应用GPS等方面的情况。
  4、各港航海事部门组织开展“两防”(防船舶碰撞、泄漏)回头看,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渡口达标改造,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救生衣行动”和“百校千村安全宣传活动”,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强化船检质量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5、交通工程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贯彻落实和执行《湖北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细则》(鄂交基〔2008〕219号)的情况。
  6、市局督查重点
  在建项目:襄隆路改建工程,305省道南漳长坪大修工程。
  在役桥梁:襄阳六两河大桥,保康过渡湾、寺坪大桥,南漳穿山河、峡口、珍珠泉大桥,谷城盛康大桥。
  水路运输:汉江等砂石采挖运安全整治情况,樊城区太平店镇龚洲、刘咀渡口非法渡运汽车情况,乡镇渡口非法渡运整治情况,南漳三道河、谷城南河、枣阳熊河库区水上安全情况。
道路运输:一、二级客运站及进站经营班车,剧毒危化品运输企业。
城市客运: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安全营运情况。
  7、各县市、各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督查内容及督查重点。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市交通局安委会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局运输安全科,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市直交通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亲自动手具体抓落实。
  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市直交通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县市、本行业“百日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方案应结合行业特点明确具体督查范围及内容,其中:市质监站负责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等;市公路处负责普通公路在役桥梁、安保工程等设施及养护施工等;市运管处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危化运输、汽车客运站、县市出租车等;市客管处负责市区出租车等;市港航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乡镇客渡客船等。
  从5月初开始,市局组织局机关、公路处、运管处、港航海事局、质监站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6个专业督查组,对各县市区、重点部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并对各县市、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要根据本县市、本行业实际组织专业督查组,对本县市、本行业进行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督查。
  四、形式及方法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结合,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隐患治理督查与维稳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省交通厅关于开展隐患治理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各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本地交通领域的综合督查。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市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县区、县级督查不少于三分之一乡镇的原则要求,努力扩大督查覆盖面,确保“百日督查行动”深入全市,不留死角。
  督查方法: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地方交通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进行实地督促检查,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情;三是座谈讨论,商讨对策。适当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一线工人开展座谈,倾听他们的意见,探索安全生产对策措施;四是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登记表》附后);五是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工作中,要适时向被督查单位和地方政府反馈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交通局、市直交通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上下联动,扎实推进。
  (二)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交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提高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建立和落实督查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负责地抓好督查工作。要把督查工作的情况及成效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罚兑现。对督查工作部署不认真、工作措施不得力、敷衍了事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指导,务求实效。督查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取得以下新成效:一是隐患治理要取得新成效。做到一般隐患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二是预防各类事故要取得新成效。确保全年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依法监管取得新成效。做到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到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做到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安全投入明显增加,教育培训更加普及,本质安全水平有新的提升。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交通安全杯竞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广泛宣传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员工和群众举报弄虚作假的行为,对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督查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加强联系,反馈信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交通局和市直管理部门既要负责组织本县市、本行业的督查,也要负责本县市、本行业督查的信息上报、工作总结等工作。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及时编辑工作简报,搞好信息沟通反馈。各县市和市直管理部门至少每月一次向市局安委会报送督查行动的进展情况、措施作法和典型经验,并于7月底上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登记表

 

督查时间:           分——            

督查单位

单位名称

 

带队领导

姓名、职务

 

主要成员

   

 

总人数

 

督查单位

单位名称

 

受检地点

 

第一责任人

姓名、职务

 

安全监管责任人

姓名、职务

 

陪同人员

   

 

检查依据、项目

及内容

 

与治理要求(建议)

督查单位排查出的问题

 

 

 

 

 

 

 

   经办人:                                 

隐患治理起止时间:         日——       

治理结果

被督查单位

 

 

 

 

 

 

 

责任人:              经办人:                     


关闭此页】【打印此页
 
襄樊市交通局主办

地址:湖北省襄樊市利民路1号  邮编:441000  电话:0710—3490190

鄂ICP备050056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