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工作人员:杨孝华、周峰、徐旭贤、刘艳丽、盛芳、李晶晶
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文书、机要、保密、信访、提案、督办、新闻报道、信息、史志、档案等工作;起草重要请示、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和接待工作,管理机关房产、后勤等行政工作;负责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有关外事的接待和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工作人员:金国联、雷静、肖萍、祝正刚、胡翔莉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人事、统战、宣传思想教育、技术职称评聘、劳动工资、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等工作;协同主管机关管理交通系统有关机构、编制以及组织配合交通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劳动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管理交通系统人才预测、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共青团的思想组织建设,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工作人员:李向阳、贺碧清
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和局直单位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检查指导局机关和局直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党风廉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受理群众对局党委管理的干部检举,控告及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对局直单位查处的案件审理工作;承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惩办交通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督促局直单位管理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上报,局党委和上级任务的落实工作。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工作人员:肖毅
组织调研交通经济政策;指导交通系统法制建设;负责交通法规清理、汇编、咨询工作,起草对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落实意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执法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法制培训与宣传工作,管理执法证件;负责组织协调交通系统的(含路政)行政复议、听证、诉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交通系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计划科
工作人员:陈顺初、都廷成、黄继旺、刘琳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规划、计划、统计、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交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计划的实施;负责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审查、立项、报批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前、后期评估工作;制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交通行业的交通环保、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节能、技术装备、产品质量等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管理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行业信息化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管理科
工作人员:赵庆
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监督指导交通建设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造价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建设的程序管理,审批初步设计、项目报建、开工报告、设计变更等事项;参与或组织大中型交通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市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处)
工作人员:赵品春、王仁炳、刘婕、付明清、胡翠华、杨富勇
负责组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以及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指导检查交通规费的征收、支出工作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和审编全市交通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客货站场和地方航道、港口及局直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局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单位会计工作的指导和委派会计的管理,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运输安全科
工作人员:周运华
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民间运输、车船维修、运输服务市场及检测市场、车船技术改造、港口企业、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质运输和抢险救灾等紧急物质运输,组织联合运输;参与客货站场建设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立项、工可审查工作;指导全市企业运输生产的安全管理和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工作;组织部署重大交通安全检查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科
工作人员:曾祥城、李茹敏、胡运友
负责拟定全市交通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监督和指导全市交通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市行业性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局管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局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局直单位财务收支及重要事项的审计;负责内部审计研讨和业务人员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市客运管理科
工作人员:杨丹平、王康健
负责全市公交、出租车、客运三轮车等城市客运市场管理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工作人员:赵莉、包胜义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检查、监督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落实;经常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广老干部先进经验,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下属机构及工作职责
襄樊市公路管理处: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的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公路行业的规章、规范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协助市交通局编制全市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全市列养公路建设工作,对全市公路工程的质量、进度和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4、负责全市列养公路养护工作,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全市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保护公路和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公路合法权益的职责。
6、负责全市贷款收费公路的管理工作,并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
7、负责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和通行费的管理。
8、负责指导全市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适应公路特点的各项创建活动。
9、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公路的计划编制、技术指导、质量监管、检查验收,协助地方政府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
襄樊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
襄樊市公路规费征收稽查处是我市征收公路规费、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专门机构。按照《湖北省公路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主要负责征收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货运附加费等公路规费。
襄樊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1、负责国家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
2、做好旅客、货物流量、流向的调查研究和预测,制订本市行业发展规划。
3、根据管理权限,审批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运输服务业的开业、停业及年度审验,审批跨县(市)公路客货运输线路,搞好客车“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各县市、各种运输方式、各运输业户之间的横向关系。
4、掌握本地区道路运输价格、税收、信贷的执行情况,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改革意见。
5、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组织实施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6、核放、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各种证、照、牌及票据、凭证、单据等,负责公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管理。
7、根据本地区运力和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部门提供需求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组织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组织本地区站点规划、布局和建设,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8、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生产和主要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9、负责组织运输市场的质量、经营行为、价格执行及使用证、照、牌、单、票据等监督、检查,调解重大运输纠纷。
10、负责本地区的运政工作和运输行业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推广,负责组织对运政人员的培训,对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负责对运输企业的指导和运输行业协会的组织、指导工作。
襄樊市港航管理处:
负责征收全市水上交通的航运、航道、航政、港口及水上交通规费。
襄樊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1、负责编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工作;
3、负责对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批和年度审验;
4、负责组织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
5、负责监督检查经营者、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和服务质量,受理查处乘客投诉,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6、负责查处非法营运城市客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
7、配合物价、税务等部门对城市客运经营的收费标准和票据进行管理;
8、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治安和交通安全管理。
襄樊市交通局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建设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指导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组织的业务,组织对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组织及其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3、负责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修工程的质量监督,参与交通优秀勘测、设计、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
4、负责核查工程项目参建主体资质并规范其质量行为,组织工程质量的中间抽查,不定期发布质量动态,负责主持工程质量的评定和鉴定,参加工程交、竣工验收。
5、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6、负责审核、申报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格。
7、负责全市在建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8、完成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襄樊市樊城区利民路1号
值班电话:3441593
投诉电话: 3488400